【發(fā)文字號】第143號【是否有效】全文有效為規(guī)范市內免稅店管理工作,,現將市內免稅店經營品種公布如下:1.食品、飲料,,6.表,、鐘及其配件、附件,,7.眼鏡(含太陽鏡),,9.化妝品、洗護用品,,10.母嬰用品,,11.廚衛(wèi)用具及小家電(不含手機),13.攝影(像)設備及其配件,、附件,,14.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其他接收,、轉換并發(fā)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數據用的設備,,視頻游戲控制器及設備的零件及附件),16.文具用品,、玩具,、游戲品、節(jié)日或其他娛樂用品,,19.運動用品,,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海關總署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稅務總局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