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第七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易制毒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滬府規(guī)〔2024〕11號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現(xiàn)就加強第七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本市范圍內(nèi)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學品五類危險物品安全管理通告如下:一、2024年10月25日0時至11月12日24時,,停止民用槍支彈藥配售,、配購(含行政審批),11月4日0時至11月12日24時,,停止射擊競技體育運動單位,、營業(yè)性射擊場等民用槍支使用單位實彈射擊訓練,、經(jīng)營活動,停止影視制作單位道具槍拍攝活動,,所有民用槍支彈藥入庫封存,,停止爆破作業(yè)單位實施爆破作業(yè)項目,二,、2024年11月1日0時至11月12日24時,,車輛運輸危險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一類放射性物品的,,運輸二,、三類放射性物品(醫(yī)療用短壽命放射性藥品除外),三,、2024年11月1日0時至2024年11月12日24時,,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進出本市的,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