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現將申請人評殘有關情況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通過信函,、電話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該申請人的相關情況,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從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姓名彭超性別男出生年月1997.9工作單位住址新寧縣金石鎮(zhèn)解放路121號致殘時間2021年12月13日致殘地點武警福建總隊福州支隊執(zhí)勤二十一中隊致殘原因左踝關節(jié)骨折致殘性質因公擬評殘疾等級拾級致殘情況2021年12月13日,在武警福建總隊福州支隊執(zhí)勤二十一中隊擒敵訓練場,,參加擒敵訓練時不慎被絆倒摔傷左腳,,導致左踝關節(jié)骨折,注:對涉及隱私或不宜公開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計入審批辦事時間,新寧縣退役軍人事務局2024年4月1日(聯系電話:4920015地址:新寧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五樓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