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技術編外人員是指機關事業(yè)單位為提高行政管理與服務水平的特定需要而聘用的獲得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行政輔助編外人員是指機關事業(yè)單位為完成日常輔助性工作而聘用的工作人員,,第三章指標申請與審批第八條用人單位申請編外人員指標原則上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用人單位工作確有需要(如新增工作任務,、任務量超出現有人員負荷),符合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原則上每年第一季度向惠陽區(qū)編外用工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申請文件,,聯席會議辦公室收到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文件后,,聯席會議辦公室應不定時對各用人單位工作任務及編外人員指標數匹配情況進行核查,自主招聘由區(qū)人社局指導各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嚴格依據批準的崗位指標擬制定招聘方案,,自主招聘的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應聘者報名情況對應聘者進行審查,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將聘用人員名單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蓋章后,,用人單位與編外人員訂立,、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應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區(qū)財政局備案,,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須及時將編外人員名單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各用人單位編外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由單位行政主管部門于次年1月10日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原經批準的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指標和政府購買服務崗位指標,,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未經惠陽區(qū)編外用工管理聯席會議核準指標自行招聘的編外人員,、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招聘的編外人員、政府采取購買服務方式使用的編外人員和業(yè)務外包人員不納入本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