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根據《印發(fā)<關于推進“強智聚才”工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錫人才〔2024〕1號),經研究制定《“太湖人才計劃”博士后人才引育實施辦法》,,中共無錫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10月14日“太湖人才計劃”博士后人才引育實施辦法根據《印發(fā)<關于推進“強智聚才”工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錫人才〔2024〕1號),再給予30萬元經費資助,,第二條新進入工作站(創(chuàng)新基地)的全職博士后人員給予每年5萬元生活補貼,,第三條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報副高職稱,出站博士后在教學,、科研等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業(yè)績突出的,第四條吸引鼓勵各類優(yōu)秀博士后出站后留錫(企業(yè)或在錫科研院所)工作,,對在錫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或出站留錫5年內,,給予最高30萬元購房補貼,申領補貼的住房自撥付補貼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變更產權所有人,,第五條鼓勵博士后自主創(chuàng)業(yè),,優(yōu)先納入“太湖人才計劃”支持,對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本辦法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