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文化旅游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州長信箱答復州政府辦公室:海北州文化旅游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分別于2020年6月,,2021年10月與青海樹人律師事務所簽訂2020年7月—2021年6月,2021年7月—2022年6月的法律服務合同,,每年服務費為15萬元,,我公司已按合同支付2020年7月—2021年6月律師服務費15萬元,2021年以來由于公司因市場原因致使經營困難,,無力支付青海樹人律師事務所2021年7月—2022年6月期間的法律服務費15萬元,,2024年我公司將積極轉變經營方式,增強企業(yè)盈利能力,,積極與債權人聯(lián)系按合同支付服務費,,海北州文化旅游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