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長寧區(qū)支持“菜籃子”工程建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區(qū)政府各委,、辦、局,,根據(jù)《上海市標準化菜市場管理辦法》《上海市“菜籃子”區(qū)長負責制考核辦法》文件精神,第五條(支持內(nèi)容和標準)(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與局部改造補貼1.鼓勵新建/整體改建標準化菜市場,對新建和完成整體改建的標準化菜市場給予資金補貼,,按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投入資金總額的50%給予補貼,對標準化菜市場硬件設施局部改造給予資金補貼,,每個標準化菜市場每年申報項目總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不含2年內(nèi)新建或整體改建的標準化菜市場),,(二)標準化菜市場主副食品價格穩(wěn)定資金補貼3.支持平價蔬菜攤位建設,在每個標準化菜市場中至少設立1家平價蔬菜攤位,,在每個標準化菜市場中至少設立1家平價豬肉攤位,,每個平價豬肉攤位每天補貼金額不超過300元,(三)標準化菜場智慧化建設資金補貼6.標準化菜市場智慧化建設,,按照建設資金總額的50%給予補貼,,按每年每個標準化菜市場1.5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支持,在享受本實施辦法相關政策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