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試點項目獎補資金使用申請(第十一批)的公示2024-08-29根據《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青島市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試點專項資金使用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青住房組發(fā)〔2021〕4號)有關規(guī)定,區(qū)(市),、市兩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對申請使用獎補資金的試點項目進行了審核,確定符合條件的項目8個,,公示時間為2024年8月29日-9月4日(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和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反映人應對所提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簽署真實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異議受理及核查部門應依法依規(guī)使用反映人提供的信息,,保護反映人的隱私,,意見反饋方式:(一)信函郵寄:青島市市南區(qū)瞿塘峽路24號甲,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附件:青島市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試點項目獎補資金使用申請(第十一批)公示表.doc青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