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yè):根據(jù)上級工作安排,,我局組織開展2024年度中央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進口基地事項)申報工作,請積極申報,,現(xiàn)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本事項支持對象是在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聚焦貿易高質量發(fā)展建設進口基地的實施方案》(粵辦函〔2023〕46號)中明確的進口基地所在地(不含深圳)注冊登記且從事符合本地進口基地類型產品進口的企業(yè),,請申報企業(yè)按照《2024年度中央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進口基地事項)申報指南》(附件1)盡快進行申報,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應于8月26日(星期一)前遞交汕頭市商務局(徑送對外貿易科,,紙質申報材料須每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材料需有封面、目錄和頁碼,,在遞交材料時,,工作人員將對要求提供的復印件進行原件審核,電子版申報材料(所有頁的掃描件合并成一個PDF文件)請發(fā)送至
[email protected],,遞交紙質材料時須按要求進行登記簽名,,并與工作人員確認收到電子版申報材料后方可離開,汕頭市商務局2024年8月16日(聯(lián)系人:陳恩臨,,附件:1.附件12024年度中央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進口基地事項)申報指南.doc2.附件1-1.貸款貼息項目申請表.wps3.附件1-2.貸款貼息項目表.wps4.附件1-3.保稅倉儲補貼項目申請表.wps5.附件1-4.保稅倉儲補貼項目表.wps6.附件2進口基地產品范圍表.et.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