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科〔2024〕183號各有關單位:依據(jù)《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與管理辦法》(滬科規(guī)〔2019〕6號),我委對信息與通信領域的62家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開展了評估,,上海平板顯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7家工程中心評估結果為“優(yōu)秀”,,上海電影特效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11家工程中心評估結果為“良好”,,上海智能視覺影像及應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37家工程中心評估結果為“一般”,,上海激光影像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7家工程中心評估結果為“整改”(具體評估結果詳見附件),對評估結果為“優(yōu)秀”與“良好”的工程中心,,予以經(jīng)費支持,,對評估結果為“整改”的工程中心,根據(jù)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希望各依托單位及工程中心認真總結經(jīng)驗,,針對工程中心建設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工程中心建設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對科創(chuàng)中心建設的支撐作用,,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2024年7月19日【相關附件】2023年度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結果.pdf【原文下載】關于發(fā)布2023年度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