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杭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的通知》(杭科高〔2024〕16號)已發(fā)布,,二、承擔單位應符合的條件根據(jù)《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杭科資〔2023〕44號)等有關要求,,申報單位應為杭州市的科技型企業(yè),、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等(統(tǒng)稱“項目單位”),,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的,,企業(yè)申報自籌投入應是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的2倍(含)以上,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申報自籌投入應是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的1倍(含)以上,7.同一企業(yè)原則上可牽頭申報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1項(不包括申報承擔國,、省重點研發(fā)項目),,已承擔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且未驗收的項目單位,同一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原則上可牽頭承擔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不超過3項(含在研市重點項目),3.此次項目申報主體為企業(yè)的實行財政資金后補助方式,,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的,,4.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按不高于申請經(jīng)費給予補助,,通過杭州市科技創(chuàng)新云服務平臺(https://ypt.kj.hangzhou.gov.cn/)“杭州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模塊在線填報,2.申報管理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本次申報項目的主要研發(fā)內容未獲國家,、省級和市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附件1:2024年度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榜單清單.wps附件2:2024年度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榜單內容.wps杭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市重點科研計劃項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