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鼓勵和規(guī)范我市社會科技獎勵,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按照《國家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方案》《科技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規(guī)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指導意見》(國科發(fā)獎〔2017〕196號),、《山東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魯科字〔2018〕124號)和《關于進一步鼓勵和規(guī)范山東省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指導意見》(魯科字〔2018〕12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2022年市科技局出臺了《關于鼓勵和規(guī)范煙臺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意見(試行)》(煙科〔2022〕19號),,該《意見》已到期,,擬重新印發(fā),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24年8月2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聯(lián)系方式:6786622郵箱:
[email protected]附件:煙臺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鼓勵和規(guī)范煙臺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意見.doc煙臺市科技局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