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推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政策第一條為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第二條市政府設立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萬元/件,分別獎勵10萬元/年,、5萬元/年,,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每年安排100萬元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第九條對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yōu)勢企業(yè)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獎勵5萬元/年,,獎勵5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