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徳市中心城區(qū)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管理辦法》于2018年6月實施以來,,郵編:0670003,、辦公電話:0314-2511999承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22年9月26日承徳市中心城區(qū)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管理辦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見稿)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活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雙橋區(qū)、雙灤區(qū)和承德高新區(qū)范圍內取得有限產權的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的活動,其他縣(市,、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其權利人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補繳土地出讓金后取得該套住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其權利人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補繳土地出讓金后取得完全產權,不申請取得完全產權,、不申請上市交易的,,第六條經濟適用住房權利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第七條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后,,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權利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第九條有管轄權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受理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申請,第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的,,申請人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產權變更登記為普通商品住房,,申請人和受讓人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和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