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單位和申請人可登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工作系統(tǒng)”查詢,,可通過依托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審申請,一,、復審申請流程申請人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的,,可在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提出復審申請,復審申請程序如下:1.申請人填寫提交申請人登錄依托單位工作系統(tǒng),,選擇“復審申請管理(不資助)”菜單項,,在“立項管理”菜單下的“市基金項目管理”,選擇“復審申請管理(不資助)”菜單項,,對不資助項目復審申請進行審核,,3.復審申請打印、提交依托單位審核通過后,,并以“依托單位名稱+申報編號+復審申請”命名,,對于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復審申請不予受理:(1)對評審專家學術(shù)判斷有不同意見而提出復審申請的,(2)非項目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的,,基金辦將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組織專家完成審查,,并將評審結(jié)果書面告知依托單位和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