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你局《關于對臨沂市人民政府3898.7-39614.2號儲備用地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的請示》(臨文旅報〔2024〕12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我廳回復如下:一、原則同意臨沂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對臨沂市人民政府3898.7-39614.2號儲備用地,總占地面積21256平方米的用地區(qū)域進行考古調查,、勘探,,二、考古調查,、勘探工作應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實施,,通過調查、勘探,,了解用地區(qū)域地下文物埋藏情況,,為工程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依據(jù),田野工作結束后,,及時編制《考古調查勘探工作報告》并報我廳備案,,三、請你局指導建設單位根據(jù)考古調查,、勘探情況,,按程序報相應部門審批,四,、各級文物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建設考古調查勘探工作監(jiān)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控項目質量,,確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