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guān)于加強和改進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導(dǎo)意見》(云教發(fā)[2020]56號),、《昆明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管理辦法》(昆教體規(guī)[2021]1號)、《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財政局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發(fā)展和改革局關(guān)于印發(fā)〈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尋教體聯(lián)發(fā)〔2021〕2號)精神,,尋甸縣于2024年4月8日至12日,,按照《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期滿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及符合申報條件并自愿申報的民辦幼兒園進行考核評估,,根據(jù)評估分數(shù),,綜合日常檢查情況,現(xiàn)擬認定尋尋甸仁德小太陽幼兒園等18所民辦幼兒園為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24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現(xià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2024年5月16日一5月22日),,如有異議,,請撥打縣教育體育局教育科電話0871-62668383反映,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2024年5月16日附件: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24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擬認定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