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加快復查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的通知》(粵文旅文?!?024〕25號)有關要求,,為完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后續(xù)工作,,香洲區(qū)及高新區(qū)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辦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已調查登記但尚未認定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了實地調查,,并通過專家論證評審,,確定推薦公布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共7處(詳見附件),,現(xiàn)予公示,,自本公示發(fā)布之日起,公示期為3日,,如對以上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香洲區(qū)普查辦提出,如無異議,,公示期滿將按程序予以公布,,聯(lián)系電話:0756-2316170,,附件:珠海市香洲區(qū)(含高新區(qū))擬補充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名錄香洲區(qū)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2024年4月30日附件:珠海市香洲區(qū)(含高新區(qū))擬補充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名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