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小餐飲經營者在不同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第十六條小餐飲登記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登記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第十七條小餐飲登記部門受理申請后,,第十八條小餐飲登記部門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第二十條小餐飲登記部門認為小餐飲登記申請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第二十一條小餐飲經營者申請選擇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小餐飲登記證的,書面告知小餐飲登記部門依法撤銷登記決定,,到原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證,,第三十條小餐飲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第三十一條小餐飲經營者申請注銷小餐飲登記證的,,原登記部門應當注銷小餐飲登記證:(一)小餐飲登記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xù)的,,(六)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注銷小餐飲登記證的其他情形,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小餐飲登記部門注銷登記證,,小餐飲登記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小餐飲登記證的印制,、發(fā)放和管理,第三十六條小餐飲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小餐飲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