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你局《關于對臨沂市人民政府3896.18-39627.60和3895.8-39627.3儲備用地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的請示》(臨文旅報〔2023〕346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我廳回復如下:一、原則同意臨沂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對臨沂市人民政府3896.18-39627.60和3895.8-39627.3儲備用地,,總占地面積約83635平方米的用地區(qū)域進行考古調查,、勘探,二,、考古調查,、勘探工作應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實施,通過調查,、勘探,,了解用地區(qū)域地下文物埋藏情況,為工程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依據,,田野工作結束后,及時編制《考古調查勘探工作報告》并報我廳備案,,三,、請你局指導建設單位根據考古調查、勘探情況,,按程序報相應部門審批,,四、各級文物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建設考古調查勘探工作監(jiān)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控項目質量,確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