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安裝pdf軟件為提高我省地方標準管理質量和實施水平,,根據《標準化法》《山西省標準化條例》《省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我局對2018年12月31日前發(fā)布且現行有效或有關單位提出應及時復審的433項省級地方標準進行復審,,繼續(xù)有效60項,,修訂107項,廢止266項,,現將復審結論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上述結果持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將異議內容和有關證明材料送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并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聯系人:標準管理處李昆聯系電話:0351-7680100通訊地址:太原市小店區(qū)長風街108號(注:郵寄信封上請注明“地方標準復審”)郵政編碼:030006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7日附件:2023年度山西省地方標準復審結論匯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