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于確認普定縣紅十字會等群眾團體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告黔財稅〔2023〕15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和《貴州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黔財稅〔2021〕34號)有關要求,,現將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第二批名單公告如下:1.銅仁市碧江區(qū)紅十字會2.安順市平壩區(qū)紅十字會3.普定縣紅十字會4.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縣紅十字會5.甕安縣紅十字會6.獨山縣紅十字會貴州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