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進一步規(guī)范本縣征地補償工作,,促進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按照省、市關于修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要求,,德昌縣自然資源局完成了德昌縣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修訂工作,,現(xiàn)將修訂后的德昌縣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3年12月20至2024年1月10日,,公眾若對該成果具有意見或建議,,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我單位提出(聯(lián)系人:沙濤,聯(lián)系電話:0834-5204397),,最終德昌縣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以省政府公布為準,,附件:德昌縣征地地上附著的和青苗補償標準德昌縣自然資源局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