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7日,我區(qū)發(fā)布了《順義區(qū)促進中介機構招商引資實施辦法》(順政發(fā)〔2019〕16號),,政策試行三年,已于2022年4月6日到期,,為了做好政策兌現收尾工作,擬定于2024年1月15日截止受理申報材料,,具體如下:一,、申報類型1.引進項目區(qū)域經濟貢獻達標獎勵,2.平臺類中介機構引進項目獎勵,,二,、項目引進時間中介機構引進項目完成注冊時間需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6日之間(2023年為項目第一個完整財政年度),三,、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各申報單位引進項目符合政策獎勵標準并滿足上述時間要求的,,請于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請材料,因此次兌現為已到期政策兌現的收尾工作,,逾期將不予受理,,特此通知,咨詢電話:89498170附件1:順政發(fā)〔2019〕16號《順義區(qū)促進中介機構招商引資實施辦法》附件2:《順義區(qū)促進中介機構招商引資實施辦法申報指南(收尾)》.doc順義區(qū)促進中介機構招商引資獎勵評審小組辦公室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