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商務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yè):現將《廣東省商務廳關于開展廣東省公共海外倉(第四批)認定工作的通知》(粵商務電函〔2023〕161號,請各區(qū)按照《通知》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yè)積極申報,指導和收集企業(yè)編寫申報材料,,填寫《申報省級公共海外倉匯總表》,,于12月22日前將初審意見、企業(yè)申報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報送我局(電子商務處),,申報材料要求如下:一是企業(yè)提交材料一式7份,,加蓋騎縫章,二是材料內容需按《通知》第四點“申報材料第(一)至第(十四)項”順序編寫,,對應材料內容頁碼清晰,,三是申報材料涉及外文文件需提供中文譯本,翻譯件加蓋公司印章,,四是申報材料電子版請?zhí)峁┠夸浰饕袷降腜DF文檔,,連同視頻材料刻錄光盤(一式三份)隨紙質材料報送,附件:1.廣東省商務廳開展廣東省公共海外倉(第四批)認定工作的通知.zip省級公共海外倉附件1-3.wps2.各區(qū)商務主管部門聯系人廣州市商務局2023年12月8日(聯系人:畢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