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延續(xù)和優(yōu)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號),,現(xiàn)就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2024年1月1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減免稅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見附件),,換電模式車型還需提供滿足GB/T40032《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等標準要求的第三方檢測報告,以及生產企業(yè)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為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免稅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稅目錄》,,相關車型要及時上傳減免稅標識、換電模式標識,,換電模式車型,、燃料電池車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補充相應佐證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中的技術要求廢止,附件: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