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yè)技能提升行動管理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20〕41號),、《關于印發(fā)<磐安縣技能人才培育政策操作細則>的通知》(磐人社〔2023〕14號)、《關于做好磐安縣職業(yè)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磐人社〔2020〕36號)文件精神,,經培訓機構申請,、部門審核,,本批次培訓由培訓機構統(tǒng)一集中組織,培訓補貼實行直補培訓機構,,現將享受職業(yè)技能培訓補貼人員名單公示如下:公示期從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9日共7天,,凡對以下公示人員有異議的,可向磐安縣就業(yè)服務中心(壺廳西路133號)反映,,聯系電話:0579-84661811,,附件:磐安縣2023年第二批享受職業(yè)技能培訓補貼人員名單.pdf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