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財稅金融人才平臺項目立項的通知各有關單位: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海南省“南海新星”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才辦通〔2023〕2號)《關于開展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項目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瓊人才辦通〔2023〕6號)《關于公布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項目人選名單的通知》有關要求,,形成了11名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財稅金融人才平臺項目入選人員,平臺項目入選人員由省財政給予培養(yǎng)資助經(jīng)費,,請各項目入選人員,、依托單位在立項文件下達后一個月內完成《海南省“南海新星”財稅金融人才平臺項目任務書》(以下簡稱《任務書》)任務書填報,三,、項目入選人員在培養(yǎng)周期內,,四、我局在培養(yǎng)啟動一年后組織對項目入選人員和依托單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依托單位未按《任務書》履行培養(yǎng)責任的,,五、項目入選人員應在培養(yǎng)周期內完成項目,,入選人員,、依托單位負責向我局提交結項報告,六,、項目入選人員,、依托單位申請結項后,結項后于15個工作日內將結果報省委人才辦,,九,、項目入選人員在培養(yǎng)周期內,依托單位須在5個工作日內報告我局,,由我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報省委人才辦,,十一、聯(lián)系方式省金融監(jiān)管局綜合處杜延荷:65341609附件: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財稅金融人才平臺項目入選人員名單附件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財稅金融人才平臺項目入選人員名單海南省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日(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