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校:根據(jù)《福清市教育系統(tǒng)高層次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融政綜〔2017〕321號)和福清市人民政府《研究教育系統(tǒng)高層次教育人才引進工作有關問題會議紀要》(〔2019〕198號)精神,安排2023年高層次教育人才生活津貼506萬元給你們(詳見附件一),,扣減融教〔2023〕60號文件已下達349.20萬元,本次實際下達156.80萬元,,請各校務必按相關規(guī)定及時足額發(fā)放到位,,該生活津貼視同政府獎金,為稅后所得,,均免征個人所得稅,,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各校需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并做好績效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工作,,附件:1.2023年高層次教育人才生活津貼安排表2.2023年新認定高層次教育人才明細表3.項目績效目標表福清市教育局2023年10月30日附件下載融教〔2023〕295號附件12023年高層次教育人才生活津貼安排表.xlsx融教〔2023〕295號附件22023年新認定高層次教育人才明細表.xlsx融教〔2023〕295號附件3項目績效目標表.xlsx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