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貴州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民宗辦發(fā)〔2023〕4號機關各處室,、委屬各單位,,各市州民宗委(局):《貴州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經(jīng)委領導同意,,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辦公室2023年10月31日(此件公開發(fā)布)貴州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省委,、省政府關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模范省建設的具體要求,,扎實推動貴州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建設,第三條基地要教育引導各族人民牢固樹立遼闊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開拓的,、悠久的歷史是各民族共同書寫的,、燦爛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創(chuàng)造的、偉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四個共同”共同體意識,,第四條基地以服務黨和國家民族工作,,第五條基地由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民宗委”)命名,是具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功能和意義的重要平臺,,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題教育實踐為核心,,(六)對貴州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基地名單進行公布,第四章管理服務第十一條基地要在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題教育實踐核心的基礎上,,第十二條基地要制定教育實踐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第十八條各市(州)可根據(jù)本管理辦法制定本地區(qū)本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基地管理辦法,政策解讀:一圖讀懂|《貴州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基地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