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語音播報0:00/0:00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9號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xiàn)將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一、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zhí)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5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qū)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guī)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yōu)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二,、本公告執(zhí)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