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qiáng)化財稅政策支持(一)加大高質(zhì)量發(fā)展激勵政策實施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按其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二手車銷售額的0.5%給予獎補(bǔ),,對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費季”期間,,對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資金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