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檢驗我縣防空警報系統(tǒng)的性能和工作狀況,,適應戰(zhàn)時組織城區(qū)防空和平時防災救災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辦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軍區(qū)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湘發(fā)〔2001〕15號)的規(guī)定及《湘西自治州國防動員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決定于2023年11月1日在我縣城區(qū)組織防空警報試鳴,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防空警報試鳴時間:2023年11月1日上午9點30分至9點49分,,二、警報試鳴范圍:在白沙新城和武溪老城已安裝防空警報器的區(qū)域統(tǒng)一實施同步試鳴,,三,、試鳴程序: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為一個周期,,時間3分鐘,,間隔5分鐘,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時間3分鐘,間隔5分鐘,,時間3分鐘,,瀘溪縣國防動員辦公室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