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開展2023年度寧波市青年科技創(chuàng)新領軍人才項目的申報組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申報條件青年科技創(chuàng)新領軍人才項目應綜合體現(xiàn)青年人才創(chuàng)新實力和實施項目的創(chuàng)新性,、引領性、可行性等特點,,具體申報要求如下:1.申報推薦單位為我市依法注冊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高校、科研院所或其它機構,,二,、申報限制1.青年科技創(chuàng)新領軍人才項目與我市“3315系列計劃”“甬江人才工程”不重復支持同一人才或團隊帶頭人,,2.申報人應符合《寧波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甬科資〔2023〕33號)第十八條對申報限制的規(guī)定,3.申報人原則上應通過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報,,資助金額一般不超過項目的總預算,,項目承擔單位應與市科技局、歸口管理單位簽訂三方項目任務書,,申報單位通過登錄“寧波科技大腦”(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申報,,區(qū)(縣、市)科技局或市直單位等歸口管理單位應于2023年11月6日18時前完成項目在線確認推薦工作,,五,、申報材料1.寧波市青年科技創(chuàng)新領軍人才項目申報書(系統(tǒng)填報申報書時因文字部分有字數(shù)限制,2.申報人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3.申報推薦單位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為人才提供項目研發(fā)設備,、場地,、人員、經(jīng)費等必要的科研支撐條件證明,,附件1.2023青年科技創(chuàng)新領軍人才項目申報書.doc附件2.各歸口部門聯(lián)系電話(青年領軍人才).doc附件3.單位承諾書.docx寧波市科學技術局寧波市財政局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