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平湖市交通運輸局交通專項補助資金撥付管理辦法》印發(fā)給你們,,平湖市財政局平湖市交通運輸局2023年9月22日(此件主動公開)平湖市交通運輸局交通專項補助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交通專項補助資金管理,第二條本辦法所指交通專項補助資金,,第三條交通專項補助資金撥付應遵循“規(guī)范運作,、嚴格程序,第四條局辦公室牽頭負責項目初審,、資金撥付,,對擬撥付資金項目的實施規(guī)模、執(zhí)行進度,、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審核提出相應撥付資金額度意見,,第十條專項補助資金的撥付程序如下:局辦公室根據(jù)資金文件、實際資金到位和項目完成情況,,必要時局辦公室對撥付資金的使用情況,、管理情況等進行檢查或審計,第三章績效管理,、監(jiān)督檢查和信息公開第十四條績效管理(一)交通專項補助資金納入預算績效管理范圍,,(二)交通專項補助資金年度績效評價按自評和抽查進行管理,(三)交通專項補助項目績效總體目標為完成道路工程及水路通道建設,,(四)交通專項補助項目績效指標如下:(1)產出指標:新建及改擴建公路里程數(shù)達到**公里,,第十五條監(jiān)督檢查(一)各項目資金管理單位應組織專項補助資金年度執(zhí)行情況自查,公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專項資金分配的政策依據(jù),、補助對象,、補助金額、審批流程,、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內容,,到期后辦公室應對項目資金年度實施總體情況開展績效自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