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榮征補公告〔2023〕50號根據榮成市人民政府決定,擬征收哈山村集體土地,,榮成市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yè)農村局等部門和夏莊鎮(zhèn)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哈山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本次擬征收哈山村集體土地,,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3〕144號文公布的榮成市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執(zhí)行,,補償標準為94.5萬元/公頃,,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威海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947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哈山村后,,社會保障補貼資金按照1.5萬元/畝標準由榮成市財政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并報榮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fā)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榮成市自然資源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附件1)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