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在全市開展2023年度衢州市“誠信民營企業(yè)”和“誠信工商戶”選樹活動,,二、認定條件(一)“誠信民營企業(yè)”認定條件1.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三年內無違法失信,、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三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連續(xù)三年無違法失信、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三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三、評選程序(一)推薦流程,,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各地民個協(xié)負責對推薦對象基本情況、事跡材料的真實性和推薦程序的完備性進行審核,,推薦材料包括:初審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2)、《推薦審批表》(附件3,、4),、《征求意見表》(附件5)、推薦對象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各征求意見表應附的證明材料,,初審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必須包括本地區(qū)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對擬推薦對象進行審核,、征求意見,、公示情況等,對所轄范圍推薦上報的誠信名單,、材料要進行認真審核,,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附件:1.衢州市“誠信民營企業(yè)、誠信工商戶”名額分配表2.推薦對象匯總表3.衢州市“誠信民營企業(yè)”申報表4.衢州市“誠信工商戶”申報表5.征求意見表附件1-附件5.wps中共衢州市委宣傳部衢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衢州市民營企業(yè)協(xié)會衢州市個體勞動者協(xié)會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