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根據《寧波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甬科資〔2023〕33號)和《寧波市“科創(chuàng)甬江2035”重點研發(fā)計劃管理辦法》(甬科高〔2023〕73號)有關規(guī)定,現將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尖兵”“領雁”研發(fā)攻關計劃科技合作領域項目的通知》(見附件,,并就組織做好我市申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一,、組織申報1.請各歸口管理單位根據《通知》,項目申報單位應于9月22日17:30前完成系統(tǒng)填報,,2.各歸口管理單位要落實專人做好咨詢受理,、資料審核、系統(tǒng)推薦等工作,,3.加強在研項目驗收管理,,項目負責人與主要參與人(項目組排名前三的成員)存在承擔市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任務書期滿,或雖提請驗收申請但未提交完整驗收資料,,二,、審核推薦4.市科技局歸口業(yè)務處室對照項目指南的研究內容、目標任務,、條件要求,,三、其他事項5.根據《寧波市“科創(chuàng)甬江2035”重點研發(fā)計劃管理辦法》(甬科高〔2023〕7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對寧波市屬單位和企業(yè)承擔的立項項目,,并納入省市重點研發(fā)計劃共同管理,6.省科技廳項目申報系統(tǒng)于9月4日開放填報,,9月25日17:30申報截止,,聯系方式:外專局(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林歡89292217農社處(對口支援與協作項目):李春榮89292207資誠處:陳志偉89292202附件: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尖兵”“領雁”研發(fā)攻關計劃科技合作領域項目的通知.pdf寧波市科學技術局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