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三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三,、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項,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五,、上述調整后的扣除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國務院2023年8月28日(此件公開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