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中山市臨時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府辦〔2021〕43號)精神,,發(fā)揮社會救助保障作用,,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現(xiàn)將2023年8月符合申請臨時困難救助金發(fā)放情況進行公示:1.公示時間: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2.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我辦如實反映情況,,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提倡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3.受理單位:中山市港口鎮(zhèn)公共服務辦公室,,地址:中山市港口鎮(zhèn)興港中路100號行政服務中心309室郵政編碼:528447,,聯(lián)系電話:0760-88410093附件:廣東省臨時救助對象審核公示名單(8月)中山市港口鎮(zhèn)公共服務辦2023年8月23日附件下載:廣東省臨時救助對象審核公示名單(8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