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組織申報2024年浙江省技術標準戰(zhàn)略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申報范圍及條件(一)本省范圍內依法設立的企業(yè),、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行業(yè)協會等均可申報,,(二)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新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省級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2.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新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或提案被采納為國際標準核心內容)和國家標準,,3.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優(yōu)秀項目(得分90分及以上,二,、申報材料要求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一)《浙江省技術標準戰(zhàn)略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三)申請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際標準化組織或國家標準委出具的證明材料,,申請承擔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家標準委批準成立文件,,申請承擔省級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四)申請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家標準委出具的證明材料,、被采納為國際標準核心內容提案的中文說明,,申請主導制定國家標準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批準發(fā)布該標準的文件或已發(fā)布的標準文本,,附件:1.附件1:浙江省技術標準戰(zhàn)略專項資金申請補助表.docx2.附件2:2024年浙江省技術標準戰(zhàn)略專項資金(轉移支付)申請補助項目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