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陸城街道辦事處,松宜礦區(qū),、宜都高新園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根據(jù)《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延續(xù)個人購房補貼政策的通知》(宜府辦文〔2023〕2號)要求,,經(jīng)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宜都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wǎng)簽備案的自然人(不限戶籍),,可以享受個人購房補貼政策,,房屋所有權人在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書后6個月內(nèi)(從不動產(chǎn)所有權證核發(fā)之日起計算)完成申請購房補貼,逾期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交付之日起2年內(nèi),,不提出申領購房補貼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再給予補貼,,補貼標準,、辦理程序及其他有關事項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宜昌市個人購房補貼工作的通知》(都政辦發(fā)〔2022〕29號)執(zhí)行,宜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