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單位:《南部縣政府網(wǎng)站集約化平臺管理辦法》已經(jīng)縣政府同意,第二條縣政府辦公室是本級政府集約化平臺的主管單位(以下簡稱主管單位),,第三條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相關單位是集約化平臺的使用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第二章遵循原則第四條集約化平臺的信息內(nèi)容管理遵循“誰發(fā)布,、誰負責”原則,第六條集約化平臺政務新媒體賬號管理遵循“誰認證,、誰使用”原則,,原則上政務新媒體的認證單位和使用單位應保持一致,第四章政務新媒體管理第九條政務新媒體設立,、下線及變更(一)開設政務新媒體應根據(jù)工作實際和社會公眾需求,,(二)原則上一個單位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政務新媒體,主辦單位在不同平臺上開設的政務新媒體名稱原則上應保持一致,,各部門(單位)開設,、變更、關停,、注銷政務新媒體的,,第十條全縣政務微信、微博原則上應接入集約化平臺,,第十一條各政務新媒體主辦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集約化平臺上相關政務新媒體賬號基本信息的管理,,第十二條各政務新媒體通過集約化平臺發(fā)布,、轉(zhuǎn)載信息時,,第五章內(nèi)容管理第十四條各使用單位在集約化平臺發(fā)布信息,第二十五條各使用單位要加強集約化平臺賬號,、采編信息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