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涉臺文物古跡的保護,、管理與利用,,推動漳臺文化交流,,促進兩岸融合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和《福建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jié)合本市實際,,擬定《漳州市涉臺文物古跡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現(xiàn)就《辦法》進行民意征集,,征集時間為7月13日至8月13日,,如有相關(guān)意見可于工作時間反饋至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科,聯(lián)系電話:0596-2920998,,附:漳州市涉臺文物古跡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