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修訂后的《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省級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印發(fā)給你們,,廣東省財政廳2022年6月19日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省級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的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guī)范省級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管理,第二條省級基本建設項目集中支付的財政性資金(以下簡稱集中支付資金)是指納入省級預算管理或財政專戶管理,,否則主管部門不得審核通過項目建設單位提交的用款申請,,第四條集中支付資金由主管部門審核后,建設單位在省財政生效的項目預算額度內辦理集中支付,第五條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由主管部門審核后分別支付給項目承建單位或設備供應商,、代理商,由省財政將資本金直接支付給省政府確定的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第七條集中支付資金申請程序:凡需使用集中支付資金且建設單位屬于省級部門預算單位的建設項目(不含涉密項目),,建設單位應在“數(shù)字政府”公共財政綜合管理平臺申報省級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年度授權支付用款計劃,建設單位在額度內制作支付憑證報主管部門審核后支付,,由省財政將項目資金通過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撥付至主管部門或授權資產(chǎn)經(jīng)營公司,,主管部門或授權資產(chǎn)經(jīng)營公司按照本辦法第四、五條規(guī)定審核支付資金,,涉密建設項目資金由省財政通過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撥付至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或主管部門、授權資產(chǎn)經(jīng)營公司)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