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fā)改委印發(fā)的《關于開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財辦建〔2023〕26號),,寧波市組織有關車企開展了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經企業(yè)申報、區(qū)(縣,、市)初審,、第三方機構審查和市級相關單位復審,現將有關審核結果公示如下:本次符合申報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為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擬申報車輛78072輛,,申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76,545.0578萬元,詳見附件,,請社會各界監(jiān)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意見,,公示時間:2023年6月19日-6月25日聯(lián)系電話:89384615通信地址:寧波市北侖區(qū)長江路1166號行政大樓A座B0516室附件: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地方公示車輛信息表北侖區(qū)經濟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9日[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