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天津)環(huán)境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曹會林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津南開勞人仲裁字[2022]第448號》,津南開勞人仲裁字[2022]第448號裁決書主要內容如下:一,、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5月19日存在勞動關系,,二、自本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由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5月19日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16772.55元,,三、駁回申請人的第二,、三,、四項申請請求,當事人對本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起訴的,本仲裁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上述裁決書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天津市南開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2023年5月4日,。